这不代表高低,只是游戏规则不一样。
4A或者说主流广告的游戏规则,
其中主要是罗瑟·瑞夫斯的USP理论,也就是“独特销售主张”
奥美创始人大卫·奥格威等人倡导的各种“品牌管理”理论
DDB创始人比尔·伯恩巴克等人倡导的“广告创意”
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创造的“定位理论”
等等等等……
4A和他们的国际500强客户
大都熟知以上这些广告理论,
据此发展了一套细到每个螺丝钉的广告服务体系。
怎样评价策略、怎样评价创意、怎样评价客服……
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有公认的工作标准。
甲方市场人员、创意代理、媒介代理、制作公司、调研公司、媒体、第三方监测公司……
大家都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游戏。
那些营销理论和游戏规则,是市场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应运而生的。
而中国的地产业却仍处于非常粗放的市场阶段,以致很多情况与以上游戏规则格格不入。
1、一房难求的时候,任何营销都没有价值。
2、很多期房,前期没有产品也缺乏营销规划,常常没有“独特卖点”可以说。
3、很多中小房企就是寥寥几个项目,卖完结束,不需要年深日久的品牌管理。
4、甲方缺乏专业的营销知识。
……
以上种种,导致地产广告很难按照那些游戏规则来玩。
很多工作环节都无法按照那些标准来界定。
于是,形成了一套自成一体的地产广告体系。
同时,业务上也有中国特色很强的一些游戏规则。
每种规则给到不同角色的空间是不一样的。
相对来说,地产广告中创意和策划的舞台要小一些。
这也是所谓“排斥”的根源。
但实话说,4A的这套游戏规则也只是一种规则而已,并非金科玉律。
而且已经存在了六十年,垂垂老矣。
在中国,它受到了本土化规则的挑战。
更致命的是互联网浪潮的巨大冲击。
在电商、社会化媒体、移动终端、大数据等新潮流颠覆传统营销模式时。
依附传统营销模式产生的游戏规则已经朝不保夕。
新的规则正在建立。
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