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闻天下了解到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正式以财政部令第80号予以印发,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是规范、指导代理记账行业的根本大法,作为行业人员,应当借新《管理办法》出台之机,做好行业宣传,学好、用好、执行好《管理办法》。
总体来讲,应重点要把握三个关键词:
一是 “宽进”。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和审批事项。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方式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按照变更备案进行管理而不再另行审批,新设分支机构无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等等。
二是“严管”。建立了信息公示制度,对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审核结果、代理记账机构企业信用信息、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的信息、代理记账机构违规及处罚的信息都作了相应的公示制度安排,加大了信用公示、信用惩戒,特别是信用联合惩戒的力度。明确了撤销、注销代理记账资格的情形,明确赋予了财政部门管理代理记账行业的行政执法权,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是“自律”。更加注重发挥社会行业组织的作用,明确了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以及与财政部门的关系,提倡用市场无形的手来规范市场资源配置,以行业自律、会员约束、诚信建设作为行业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
应该说,新的《管理办法》改动不大,但意义深远。在为行业发展松绑的同时,也为下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进行了布局。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抓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