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再起。从昨天晚上开始,一波因为“中国游泳队员宁泽涛夺取世锦赛男子100米自由泳冠军”而实施借势营销,就开始在家电人的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等平台,出现了一轮又一轮的刷屏状况。
在这一轮的“借势宁泽涛”刷屏家电企业的身影中,出现了包括来自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厨电,以及小家电行业的领军企业。他们直接将宁泽涛比赛时的肖像拿过来,用于企业的产品和品牌广告之中。似乎再次完成了与社会热点事件的紧密融合式营销。
这一幕又是多么相似。就在半个多月前,一则“优衣库试衣间视频”引发的社会事件,首次点燃和引爆了家电企业借助社会热点事件,实施互联网式的营销刷屏推广和产品宣传的热情。
然后让所有家电企业都没有想到的是,借力优衣库存事件的产品和品牌营销后来急转直下,不仅没有引爆反而遭遇困境:因为依衣库视频事件,原本就是一件“社会性的违法事件”。家电企业这么干,无疑就是“错上加错”。
不同的是,上次是性质恶劣的社会性丑恶事件。这次则是一件引发全社会共鸣的大喜事。至少不存在被质疑和封杀的危机。但是,相同的是,无论是上次的擦边球营销,还是这次的搭便车营销,对于很多家电企业来说,本质上都是一种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
无论是优衣库这家企业,还是宁泽涛这名国家游戏队队员,其品牌、商标,姓名以及肖像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没有经过授权、允许的情况上,众多的家电企业却公开拿这些品牌、人名以及肖像,用于自家的产品和品牌形象传播海报传播中,无疑是一种公然违规违法行为。
虽然在当前的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这些企业的擦边球行为,还处在“民不举官不究”除非。但是家电企业们,并不能因此而毫无顾及地就拿这些名企、名人的热点事件,进行公开的营销传播。这显然与当前已经步入发展成熟期的中国家电企业形象不吻合。
就宁泽涛营销事件来说,在中国家电行业可以大胆使用其肖像及姓名进行借势营销的,只有过去几年长期与中国及国际泳联达成官方合作协议的美的集团。实际上,其它家电企业借宁泽涛肖像、姓名进行互联网化的产品和品牌推广和口碑传播,都是侵犯宁泽涛本身,以及中国游泳队合法利益的行为。
过去人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当前的中国家电企业来说,敢于勇于尝试和借势社会热点事件,进行互联网化产品营销和品牌推广,这种劲头和精神值得鼓励。
但是一定要尊重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违法和性质恶性的社会性热点事件坚决不跟进、不打擦边球。同样,对于一些涉及到名人、名企的社会热点事件,如果一定要跟进也要巧妙策划,力保合规。千万不要被人抓住了把柄!